台宏断交30天内须撤馆 台湾奖学金供到学期末

我国与宏都拉斯断交后,都要求对方在30天内撤离大使馆。图为台湾位于宏国首都德古西加巴(Tegucigalpa)的大使馆。(路透)

我国与宏都拉斯断交后,宏都拉斯副外交部长贾西亚(Antonio Garcia)27日表示,台湾必须在30天内撤离位于宏国首都德古西加巴(Tegucigalpa)的大使馆。外交部昨表示,我国也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范,在对等原则之下办理;至于宏国在台学生部分,奖学金会提供到学期结束为止,后续会提供单程回国机票,减少学生冲击。

外交部发言人刘永健昨日说明,宏都拉斯外交部通知我方的撤馆时间是自3月25日起30天内撤离,我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及技术团已启动相关程序,并与宏都拉斯政府协调给予我方行政作业便利,确保我方所有人员都在符合尊严与安全的原则下,完成撤馆作业后撤离。

至于宏国驻我国大使馆,刘永健表示,我国对于宏都拉斯驻台大使馆的撤馆要求,也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范,在对等的原则之下,依据国际惯例办理。因时差原因,我国是在26日宣布断交,因此是要求宏国自26日算起30天内撤馆。此外,我驻宏国大使馆为租赁使用,不会有馆产遭没收问题。

根据教育部统计处资料,111学年度宏都拉斯在台大专校院就读学生人数共计359人,其中由外交部提供之台湾奖学金生在学人数为104名,另目前我国无赴宏国留学学生。

刘永健说,为彰显我国尊重人权与人道考量,宏国与我国断交后,台湾奖学金会提供到这学期结束,也会提供单程回国机票,尽可能减少对宏国学生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