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妹自拍性爱片PO上网!男友惊觉「自己变男主角」气炸提告

▲台南一名女子与男友拍性爱影片,没想到竟PO上网牟利。(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高姓女子与男友阿德(化名)交往,期间2人发生性行为,并且拍下影像留念。岂料高女竟背着阿德,将2人的性爱影像上传到成人平台,供粉丝付费观赏,气得阿德报警提告。台南地院审理后,判高女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根据判决书内容,高女与阿德曾是情侣关系,交往的过程中,曾经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拍摄了性爱影片留念。

没想到,后来高女心生歹念,没有经过阿德的同意,就将2人的性爱影片上传到成人平台,提供不特定粉丝付费观赏,再借此牟利。

▲男友怀疑高女有经营成人平台,于是上网搜寻,没想到竟发现自己成了男主角。(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后来阿德怀疑,高女疑似有经营成人平台,于是办了成人平台的帐号,并且搜寻女友的帐号,没想到竟真的发现2人的性爱影片,气得他立即提出分手,并且报警提告。

对此,高女则辩称,上传性爱影片以前,有得到阿德的同意。不过这种说法并未被采信。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高女为了营利,没有经过阿德的同意,就将私密影片上传到成人平台,侵害阿德的身体自主隐私权,欠缺尊重他人隐私权的法治观念,不过考量高女坦承犯行、与阿德达成调解并赔偿损失,因此依照意图营利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散布性影像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