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手机存性爱片男主角不是自己 绿帽男翻拍报复反赔24万

台北地院。(本报资料照片

吴姓男子趁同居女友裸睡时偷拍女友裸照、偷看女友手机,惊见女友与其他男人性爱影片,气得分手,并擅自卖掉女友的Switch主机。吴男挨告后,答应赔24万和解,被控妨害秘密、妨害电脑使用罪部分获撤告,台北地院依侵占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吴男与女友交往期间在台北市租屋同居,去年4月26日一早,趁女友裸睡还没醒来,持自己的手机拍下女友裸露胸部下体部位的不雅照片7张,随后再查看女友手机,竟发现存有女友跟其他男人性行为的影片。

吴男未经女友同意,先把这些私密影片翻拍下来,再跟女友翻脸分手。吴男隔天整理同居处的物品时,还顺手拿走女友的Switch主机上网兜售,以8000元卖给身分不明的网友。吴男后来因他案入监服刑,女友辗转得知被偷拍,愤而提告。

吴男原本只承认偷拍,否认侵占女友的Switch,辩称他自己也有一台,忘记已经借给友人,以为女友放在同居处的Switch是他的,才会误卖。北院审理时,吴男改口全部认罪,并与女友以24万元和解。

吴男涉犯窃录身体隐私部位、无故取得他人设备电磁纪录罪部分,因女友已撤告,北院判决公诉不受理;涉犯侵占罪则属非告诉乃论之罪,北院考量他已认罪和解,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