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爆炸案首开庭 林英昌:没有要杀人
这起案件源于台铁1258次北上区间电联车,7月7日晚间即将进入松山站之际发生爆炸,造成25人受伤;警方事后调查,发现伤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
北检日前宣布侦结此案,并依涉犯杀人未遂、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公共危险等罪嫌,对林英昌提起公诉,建请法官从重判处30年徒刑。北院今天召开准备程序庭,林英昌的儿子到场听庭。
对于检方起诉事实,林英昌表示,他没有任何杀人意图,或是有丝毫想杀人的想法,「我单纯只是自己想要自杀」;而且,他没有把鞭炮丢向别人,离被害人至少有3公尺、4公尺远,未试图想伤人,也没有想要炸毁火车的意思。
林英昌也说,针对爆裂物部分,他认为这只是一般的鞭炮,「我小时候在乡下,有在玩类似的鞭炮,差别在于我有组装」。
林英昌的辩护律师则说,希望法官考量林的精神状况减轻其刑。
台铁委任律师则说,根据林英昌与其律师辩词,有避重就轻情况,对于台铁所受到的损害,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庭末法官谕知,本件受害者众、案件复杂,需要一些时间厘清,因此订于民国106年1月25日再次开庭。10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