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台铁松山站爆炸案 林英昌一审被判30年

台铁松山车站爆炸案嫌犯林英昌因久病厌世犯案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铁列车去年7月在松山车站发生爆炸案,台北地院22日一审宣判,嫌犯林英昌违反枪砲弹药刀械部分判刑10年6个月,罚金30万,杀人未遂部分判20年,合并应执行30年。

本案发生于2016年7月7日晚间21点52分至59间,台铁北上台北车站往松山车站的1258号列车第六节车厢发生爆炸,造成25名旅客受伤,台北市消防局立刻启动大量伤患紧急应变计划」处理伤者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并成立专案小组,由于台铁首次发生爆炸案件警政署立即指示铁警局、刑事局值班队侦七大队爆破小组侦五大队以及台北市刑大介入办案,警方调阅监视器积极办案,当天就确定嫌犯林英昌就在伤者里。

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回朔,发现当天上午林嫌从南投北上,并循线找到他放在仁爱区的厢型车,车上留有遗书内容是他因为罹患扁桃腺癌、久病厌世。林英昌在羁押庭表示,原本要在新竹车站引爆,不过一时下不了手,才搭车北上犯案。

全案于去年11月7日侦查终结,检方并依杀人未遂、枪砲弹药管制条例起诉林,同时要求法官将林英昌加重求处3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