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柱」无不当利益、贿络 律师李永裕:绝对没违法

▲特侦组21日一口气约谈朱立伦洪秀柱和李四川。(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换柱事件到底有没有「搓圆仔汤」涉及利益交换,特侦组21日先后传唤洪秀柱、朱立伦和李四川等人到案说明;朱立伦甚至被二度传唤,引发外界联想。朱律师永裕21日受访时表示,现在非初选时期、也没有不当利益或贿络发生,因此没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问题,并强调所有疑点都已厘清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4条规定,对于候选人或有候选人资格者进行约定、交换利益或贿赂等,要求其弃选或放弃竞选活动等,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预备犯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第89条则是规定政党办理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党内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业之日起,不可有违反84条规定的情况违者、预备犯者皆以第84条规定办理。

李永裕指出,检方依据告发人主张朱立伦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4、89条,但现在并非初选时期,没有违反第89条的问题;另外换柱也没有不正当利益交换、贿络等情况发生,因此也未违反第84条规定。

李永裕表示,朱立伦下午接获通知前往特侦组制作笔录,约在5点左右完成离开,但因检方还有问题需要厘清,因此朱立伦又返回特侦组接受补充询问直到8点;不过,他强调,所有疑点都已经获得厘清,「绝对没有违法事情」。

▼朱立伦律师李永裕强调,已厘清所有疑点,绝对没有违法。(资料照/记者赖映秀摄)

►►►关注2016,邀请读者加入《ETtoday筋斗云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