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起银行抢案解密!李师科杀警夺枪劫530万 判刑5天即枪决

▲李师科在40年前闯入土地银行古亭分行洗劫,抢走530万余元后逃逸。(图/CTWANT资料照,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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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负债压力,持玩具枪于桃园市龟山区抢劫银行,遭警方压制后崩溃大哭。提到银行抢案,每每都会说起台湾首起银行抢案「李师科案」。李师科案是台湾史上第一起「杀警夺枪,再抢银行」的案件,也因为他,金融机构强制要求所有人进入前必须脱下安全帽和口罩。

据了解,李师科是山东省昌乐县人,抗战期间在张天佐部队打游击战,后编入国军,辗转来到台湾,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车及开计程车为生。李师科喜欢小孩,常跟邻居的小孩一同玩耍,当他看到国家银行千千万万的钞票放给特权、成为呆帐时,发现他牺牲青春捍卫的国家,竟如此对待老百姓,遂兴起抢银行念头。

▲李师科当时跳上银行柜台行抢,矫健身手让警方误以为嫌犯仅30多岁。

1980年1月,当时53岁的李师科在台北市金华街199巷,持土造手枪射杀在教廷大使馆服勤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警员李胜源,再抢走死者身上的点三八左轮手枪。1982年4月14日,李师科持先前杀警所抢来的警枪,戴假发、鸭舌帽、口罩,闯入土地银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后抢走新台币530万余元后逃逸。

案发后,警方悬赏200万元作为破案奖金,高层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间接导致1名计程车司机遭诬告后惨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被告得随时选任辩护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发生,俗称「王迎先条款」。

遭逮捕后,李师科供称,因为他「看不惯社会上的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早就想抢银行。」在侦讯时,李师科则表示,「因为对现实不满,对社会不满」,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师科被判处死刑,5月26日清晨执行枪决,创下台湾司法史上被捕后在最短时间内被判刑、枪决的纪录。

▲王迎先被屈打成招,最后跳河自杀,让警颜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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