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科38年前戴口罩 惊天动地开枪干下台湾首宗银行抢案
李师科38年前开枪抢劫土银近540万元,是台湾治安史首宗银行抢案。图为警备总部军事法庭公开审理,李师科还押,他举步困难,必须由宪兵帮助才能走动。(本报系资料照)
1982年4月14日李师科头戴假发,鸭舌帽,及口罩的男子,跳上位于台北市罗斯福路二段上的台湾土地银行古亭分行洗劫,劫走新台币531万余元后逃逸,这是台湾史上发生的第一起银行抢案,立即引起社会的震撼,更是震撼了最高元首,而李师科这个名字,在台湾治安史上留名,还被奉为作奸犯科抢劫银行的始祖。
李师科,山东人。二战后随中华民国军来台,因病退役后以开计程车为生。李师科先于1980年持土制枪械枪杀员警夺取警用制式枪械,两年后再持抢来的枪械抢劫土地银行古亭分行,得手531万元。事件爆发后震惊社会,警方迫于破案压力刑求一名与李师科相似的计程车司机王迎先,王迎先承认犯案,带警方找寻作案工具时坠入新店溪死亡。而几乎同一时间,在秘密证人指证下,警方逮捕真正犯案的李师科。
结果一案两破,让当时的专案小组灰头土脸,颜面尽失,被屈打成招王迎先跳水身亡,而真正的抢匪又落网坦供,后来「刑求逼供」成了警政一再告诫,不得再出现的案例教材,若这起银行抢案,如果没有秘密证人即时检举李师科,这起台湾史上第一起银行抢案可能就会呈现另一种「破案」的结局。而因王迎先事件发生之故,立法院通过《刑事诉讼法》第27条修正案,规定被告得随时选任辩护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发生。
38年前李师科开枪抢劫银行,台湾治安史上首例,引起社会震撼,隔天报纸大幅报导。(本报系资料)
这起震惊社会的治安史上首宗抢劫银行,李师科先在1980年在台北市金华街199巷,持土造手枪,射杀在教廷大使馆服勤的台北保安大队警员李胜源。然后再抢走死者身上的点三八左轮手枪。
2年后的4月14日,李师科拿着着先前杀警所抢来的警枪,戴假发、鸭舌帽、口罩,蒙面闯入台湾土地银行古亭分行,大喊「钱是国家的,命是你们自己的,我只要一千万元,你们不要过来」,枪伤一名银行副理林延湖,然后跳上柜台洗劫,最后抢走新台约币540万元后逃逸。
李师科开枪洗劫土银台湾治安史首例,电影以此题材开拍「大盗李师科」,由午马饰演『李师科』。(本报资料照/罗继志摄)
李师科落网后,坦白所有犯行,在人证物证齐全,法院速审速决,于1982年5月21日被判处死刑,5月26日清晨执行枪决。
在被捕后,李师科告诉记者,因为他「看不惯社会上的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早就想抢银行。」。在侦讯时,李师科则表示是「因为对现实不满,对社会不满」所以犯下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