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爆涉賄案…綠議員要求北市府啟動接管 法務局回應

台北市政府。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民党北市议员陈重文卷警察局监视器传输费弊案,涉嫌护航业者台湾智慧光网收贿,检警正调查中。台智光拿下北市光纤到府25年经营权,绿议员认为市府应依合约第18条营运阶段发生重大情事,启动接管机制,无偿取回布设的光纤缆线及其附挂所需设施物所有权,维护北市监视器正常运作。法务局回应,将依后续情形办理。

法务局长连堂凯表示,依中央「规费法」规定,主管机关得免征、减征或停征应征收规费,该案经市府依规费法规定,于契约约定免征使用费,没有抵触北市自治条例。另契约第18条约定,如有「其他重大情事」,市府将持续关注,并依后续情形办理相关事宜。

他说,台智光拿下北市光纤到府25年经营权,可免费使用市有设施、空间附挂光纤网路,却只须缴交约满后可退回的6000万保证金,且无须缴纳签约金、设施使用费,就连权利金缴交都设立达不到的门槛,权利金根本为零,批是典型的图利财团弊案黑箱交易。

林世宗另质疑,免收缆线附挂使用费违反市府法令,依据台北市下水道桥梁隧道附挂缆线管理自治条例第3条规定,业者于下水道附设缆线必须缴纳使用费,质疑该契约与自治条例抵触。

另外,台智光日前爆出涉贿,林世宗认为北市府应扶正黜邪,依契约第18条条款营运阶段发生重大情事,启动接管机制无偿取回布设的光纤缆线及其附挂所需设施物所有权,以维护台北市监视器正常运作。

法务局长连堂凯表示,依中央「规费法」规定,主管机关得免征、减征或停征应征收规费,该案经法务局依规费法规定,于契约约定免征使用费,没有抵触北市自治条例。另契约第18条约定,如有「其他重大情事」,法务局将持续关注,并依后续情形办理相关事宜。

据了解,市府若要启动契约第18条,重大情事如台智光涉贿案相关人被检方起诉,市府将重新检视契约,包含营运门槛是否订定太高涉嫌图利,以至于台智光免缴交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