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里區永隆里長罷免案 市選委會公告7月13日投票
台中大里区永隆里长黄秀玲罢免案日前成立后,台中市选举委员会今天公告,投票日期订于7月13日上午8时起至下午4时止,罢免活动期间则从7月8日起至12日止。
因部分里民不满黄秀玲表现,且指控她的丈夫干政,因此发起罢免,台中市选委会于5月20日公告罢免案成立,并于今天公告投票日订于7月13日。
选委会指出,台中市第4届大里区永隆里长选举选举人总数9392人,罢免案的连署人数应达940人。由叶茂隆领衔提出的台中市第4届大里区永隆里长黄秀玲罢免案,连署人数计1078人,依法删除人数54人,符合规定人数1024人,已达法定连署人数,依法宣告罢免案成立。
根据选委会公告的罢免案理由指出,黄秀玲自就任永隆里长1年许来,做了许多不适任、不合法及有损地方事情,导致里民抱怨连连,因而提出黄秀玲并不适任里长职务。
黄秀玲则在答辩书中表示,行政执行一切依法,她的行政思维就是以追求永隆里公共利益为依归,这场罢免投票,基本上也是属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