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宏恩醫院爆毆人、性侵、改監視器疑雲 檢方今分案
台中宏恩医院龙安分院爆发院内干部殴打病患、病患性侵、病患与业务诈保,甚至院方变造监视器等风波,院方今天出面澄清「子虚乌有」。台中地检署表示,有关院内干部殴打杨姓病患一事,已在今年1月底侦结,提起公诉,性侵案部分,则已不起诉处分确定,不过有关院方变造监视器、病患诈保等情事,今分案另行侦办。
台中地检署表示,今日有关周刊报导,台中宏恩医院龙安分院维安干部殴打病患丑闻等内容,经调查,涉案的林姓男子(49岁)担任宏恩医院龙安分院护佐组长期间,曾对院内杨姓病患(27岁)殴打一案,已在今年1月30日侦结起诉,目前全案在台中地院审理中,杨是彰化地检署执行刑后监护的受处分人。
中检指出,另外周刊报导有关男病患在4年前曾性侵女病患的状况,经查,全案是在去年2月间,由台中市警局妇幼队报告该院病患涉犯妨害性自主,经分侦字案调查后,检察官比对证人证述、调查相关事证,认为无法证明涉案被告有妨害性自主罪,已处分不起诉确定。
中检表示,有关爆料人提到医院有在该起疑似性侵案期间,变造剪接监视器一事,以及有病患与业务诈保情节,今已另外分他字案调查,以厘清真相并保障人权。
镜周刊报导,台中宏恩医院龙安分院在4年前有病患性侵案件,但院方却持经变造的监视器画面给警方,警方在事隔2个月后才制作笔录,甚至指控警方不想追查,另外医院内一名干部,也被指控涉嫌殴打病患,但院方却包庇。
第三警分局今澄清,有周刊报导,分局勤工派出所于处理性侵案件时,院方提供剪接变造过的影像予警方一节,经调查后确认,分局没有接获该件报案,另外分局也依报导所述时间清查,也查无无相关案件,「报导内容与事实不符」。
三分局指出,有关伤害案部分,分局是在去年年9月25日接获杨姓老翁(67岁)报案,称其子杨男(27岁)在院内有遭伤害情事,分局获报后即依规定查处,经通知相关对象完成笔录资料,全案已依伤害罪送办。
医院回应,杨男是彰化地检署嘱托执行监护处分治疗的精神科个案,当时检方委托时有陈述杨有严重攻击行为,曾5天打了10多人,彰化无院所有意愿收治,杨男是精神疾病患者,有暴力倾向,医院收治后,都有依法妥适处置,也有回报彰化地检署。
医院也说,有关院内发生病患性侵案件的报导是「子虚乌有」,医院有依规建置制度、通报监管机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情事。
台中市宏恩医院爆发打人、性侵等风波,台中地检署今分案调查。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