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白單轉紅單18人涉嫌圖利 檢斥「關說是舊時代思維」

台中地检署侦办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集体图利案,时任巡佐李科甲碍于警友会人情,受24名违规车主关说,要求17名警员将白单改成罚则较轻的红单,检方依贪污图利、伪造文书起诉18人,直言关说是「旧时时代思维」,酿错误观念蔓延警界。

台中地检指出,全案由检察官吴升峰、黄钰雯及谢怡如侦办,经查李科甲时任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巡佐,同时为派出所的警友会承办人,其余的3名林姓、3名陈姓、2名李姓、郭姓、谢姓、曾姓、蔡姓、吕姓、吴姓、江姓、谢姓及张姓等17人均为警员。

检方说,李科甲等18人明知警察取缔违规停车时,若驾驶人不在场, 执行人员应视违规事实,于违规停车迳行举发迳举单(俗称白单),上填写违规车号、时间、地点及违规条款等资料,并将迳举单张贴或夹放于遭取缔汽、机车之明显处标示后,再回派出所交由交通警察大队按取缔内容寄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俗称红单)给违规车主。

检方发现,包括警会成员在内共24名车主,前后因违规遭开单后,考量到和李科甲关系友好,收到白单后就找李请托,李基于人情关说,就指示派出所基层警员将白单违法转开为红单。

另外,违规法条由实际的「并排停车」、「违规停车」,不实记载为罚锾金额较低之「违规临时停车」 ,再将违规行为人不实记载为李科甲、陈姓警员等人,且由李、陈自行拿红单缴纳罚锾,以此违法图得24名违规人之不法利益。

中检考量,李科甲在内18人侦查中自首、犯罪情节轻微,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第12条减刑。

检方说,李科甲、陈姓警员辜负国家使命图利他人,使对方以为可徇私,混淆正当社交往来与请托 关说分际,让违规人以为可关说减轻罚则,无形中扩大潜在危害,害交通执法公平性遭受特权介入质疑,如此「积非成是」不当观念传递新进同仁、不良风气蔓延警界。

检察官也说,李科甲、陈员囿于请托关说等「旧时代思维」与错误观念,主观恶性尚非重大, 且犯后态度良好,建请法院量处适切之刑。

另外16名警员, 检方以其等受警界学长即被告李、陈请托,碍于同仁情谊或囿于职场封闭文化而违法,犯后均如实说明并深知悔悟、态度良好,请法院从轻量刑。

台中第六分局。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