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酒后骑电动滑板车「后面还载辣妹」 拒测挨罚4800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48岁洪姓男子日前凌晨踩着电动滑板车,后面还载着1名女性友人,一见巡逻员警赶紧停下改走路,但难逃员警法眼,员警一靠近闻到浓浓酒味,当场告诫即使电动滑板车仍然禁止酒后使用,洪男担心酒测值超标拒测,当场收下4800元罚单。

▲▼酒后骑电动滑板车也不行,台中男子拒测苦吞4800元罚单。(图/民众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一分局民权派出所员警日前凌晨5点多,在中区的三民路、光复路交叉口,发现1辆双载电动滑板车,站在滑板车上的洪男一看到员警拦查其他车辆时,立即双脚踩地,与同行女性友人改采步行,企图闪避拦查。

然而,这一举动不但没有躲过巡逻员警,反而引起员警注意,经上前拦查,洪男身上散发浓烈酒精味,要求接受酒精测试,洪男担心酒测值超标,拒绝接受酒测,员警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举发,并查扣电动滑板车。

第一分局呼吁,按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9条规定,电动滑板车等其他个人行动器具属其他慢车,如酒后驾驶电动滑板车,可依同条例第73条第2项处慢车驾驶人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当场禁止驾驶,如拒绝酒测,则依同条第3项处4800元罚锾,当场禁止驾驶,提醒市民喝酒后就不应该驾驶任何类型的交通工具,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