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小睡「被拍脸吵醒」 暴怒踹死朋友
▲台中地院法官判罗男7年8月徒刑。(图/记者许权毅摄)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台中62岁罗姓男子先前在路边槟榔摊小睡,因被魏姓友人拍脸叫醒,暴怒之下将对方撂倒在地,狂踹头部,导致魏脑出血、脸部骨折急救不治。罗男在庭上坦承不讳,台中地院法官依伤害致死罪判他7年8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罗男去年4月4日晚上8时许,在台中丰原出一处槟榔摊前小睡;魏姓友人见状上前拍他脸颊,叫他起床。
罗男不爽被吵醒,先和魏大吵一架,接着爆发肢体冲突。他将魏男撂倒在地,使得魏男重心不稳头撞到柏油路,他接着狂踹魏头部,见他倒在道路上,又把他拉到育才街继续狂踹头。
魏男最终因脑出血、左颧骨骨折、上颌骨折,抢救2天不治身亡。
台中地院原采国民法庭审理,但罗、魏的家属都具状表示拒绝由国民法官审理,而且双方至今未和解。
罗男对犯行坦承不讳,辩护人请求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法官认为,罗因小睡被吵醒就打人打死,犯罪情节严重,因此不予减刑。
罗、魏是认识7、8年的朋友,两人平常无深交也无过节,法官审酌罗男却因小事打死人,最终依伤害致死罪判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