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睡被拍臉吵醒...台中男暴怒活活打死友人 下場判7年8月

台中罗姓男子在路边槟榔摊小睡,他不满被魏姓友人拍脸叫醒,盛怒下竟把魏撂倒在地,还不断出脚狠踹头部好几下,酿魏脑出血、脸骨折急救2天死亡;法院审酌,罗犯后坦承,但他和魏是相识7、8年友人,仅因小睡被扰就打死人,酿家属悲痛万分,依伤害致死罪判他7年8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罗男(62岁)2023年4月4日晚上8点多因疲累,坐在丰原区1处槟榔摊前打瞌睡,魏姓友人见他睡在路边就叫罗起床,并出手拍打他脸颊。

罗男不满睡到一半被打扰,醒来和魏大吵一架发生肢体冲突,罗还用力勾拉住魏的手将他摔在地上,魏重心不稳整个人头撞到柏油路,罗再出脚朝魏头猛踹,魏被打到头晕目眩趴在地上,又遭罗拉到育才街继续狠踹头一顿,魏被踹到脑出血、左颧骨骨折、上颌骨折,抢救2天仍死亡。

台中地检署侦结,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罗,依法由台中地院采国民法庭审理,事后罗、魏的家属均具状表示拒由国民法官审理,中院考量罗均认罪,案情、量刑无重大争议,彰显国民感情之余更应优先考量被害家属意见,裁定本件不行国民参审。

台中地院审理时,罗均坦承不讳,有相关调查、相验纪录可佐。罗的辩护人请求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法院认为,罗仅因小睡时被魏打扰就起冲突打死人,其一时气愤酿被害人、家属天人永隔,犯罪情节严重,至今也没和解,不予以减刑。

法院考量,罗、魏是认识7、8年朋友,虽无深交也没仇恨,却因小睡被打扰就害魏丧命,斟酌一切情状后依伤害致死罪判他7年8月。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