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管理员误认偷车贼活活打死人 判囚7年定谳

大楼管理员误认偷车贼 活活打死人 判囚7年定谳。(资料照)

王姓男子前年担任高雄市某大楼的管理员,他凌晨3点听到大楼外面发生声响,误以为林姓男子偷机车双方争吵后,王男棍棒对方打死,一审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将他判5年,二审认为他无显可悯恕之情事改判刑7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60多岁的王男2019年10月20日凌晨3点多,从他执勤管理室听到大楼外面发出声响,而外出查看,他发现林男站在该大楼前骑楼牵1部机车,以为对方要偷车,他于是离开管理室站在旁边看林男,林男对他呛「你在看三少(台语)等语」。

林男推王的身体1下后,王男返回管理室持1支圆形木棍返回大楼骑楼,用木棍殴打毫无防备而站在骑楼的林男背部及头颈部后侧致其倒地,王男未蹲下查看林的受伤情形,反而在林倒地约7秒后,接续用木棍朝倒地的林的腿部部位殴打。

最后,王男见林男倒地不起,于是拨打119紧急救护电话,请求派车将林送医急救后,仍于同年月25日因颅内出血及脑髓肿胀死亡,检方起诉后,一审高雄地方法院王男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5年,检方提上诉。

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王男在被害人倒地后,停顿约7秒后又继续殴打,没有无积极事证足认他的犯行有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因伤害致人于死罪之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改判处7年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