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要偷车!管理员「4秒痛殴头背3下」竟打死人 判刑7年定谳

▲误以为偷车而打死人,大楼管理员遭判刑定谳。(示意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市某大楼王姓管理员,2019年10月间清晨4点左右,一名男子管理室外牵机车王男误以为对方要偷机车,而出来查看。但对方竟呛声并出手推王男,王男大怒,取出木棍在4秒内朝对方的头、背痛殴3下,结果对方倒地后因颅内出血死亡。一审将王男判刑5年,二审加重为7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2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位在高雄市苓雅区正义路上的某大楼,2019年10月间发生一起死亡案件。大楼王姓管理员在凌晨3点50分左右,发现林姓男子在大楼前骑楼牵机车,发出声响。王男以为对方要偷车,走出管理室查看,林男看到管理员后,先呛声「你在看三少(台语)」,之后推了王男一把。王男不满,返回管理室拿出1支圆形木棍回到骑楼,立即持木棍于4秒之内殴打毫无防备而站在骑楼之林男背部及头颈部后侧3下,林男倒地。

林男倒地后,王男也没有查看他的伤势,又持木棍朝林男的腿部殴打2下。王男见林男倒地不起,遂拨打119紧急救护电话,请求派车将林男送医,王男也向到场的警察承认自己就是动手殴打者。林男虽被送往国军高雄总医院急救,仍于5天后因遭以棍棒殴打头颈部外伤,导致脑干及上脊髓损伤,颅内出血及脑髓肿胀死亡。家属提告,王男被依照「伤害致人于死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王男有罪,判刑5年。案件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后,仍认定王男有罪,审酌他被呛声、推了一把后,「不思以理性方式解决问题,因恼怒铸成本件被害人死亡而不可挽回之大错」,「造成被害人家属在毫无预期状况下突失至亲,悲痛莫名之结果,被害人之母亲需承受白发人黑发人之痛,精神上承受之痛苦更是无法言喻。」

高雄高分院更认为,「被告本院审理时,虽坦承伤害致被害人于死之犯行,但却又避重就轻辩称:我打被害人3 ,被害人倒地后,我是用棍子拨他,要叫醒他,并不是要打被害人云云,对其犯行尚无完全之悔意。」再加上并未达成和解,高雄高分院因此加重改判有期徒刑7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2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