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连假出勤薪资怎么给 劳动部一次算给你看

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指出民族扫墓节又称清明节)、儿童节这2天均为国定假日,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给假并给薪,若适逢劳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则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择日补假;至于雇主征得劳工于国定假日(补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给付出勤工资

劳动部说明,109年清明节为4月4日(星期六),与儿童节为同一日,依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儿童节于4月3日(星期五)放假,事业单位如属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因适逢休息日,应依「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3条之1规定择日补假,又劳雇双方如约定于4月2日补假,补假当天性质为国定假日。

因此,劳工若是在4月2日清明节补假日或4月3日儿童节出勤者,雇主应加倍发给工资。至于4月4日出勤者,雇主应给付休息日加班费

劳动部进一步举例,以劳雇双方约定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清明节补假日经协商约定为4月2日,以月薪3万6000元的劳工,每月工作30日,每天8小时,来推算平均时薪为150元,若在连假期间出勤薪资将怎么算?

范例一、4月2日清明节补假日(星期四)及4月3日儿童节(星期五),性质为国定假日,依《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休假日出勤加倍发给工资,试算结果为150元×8小时=1,200元。

范例二、4月4日(星期六),性质为休息日,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算。试算结果为150元×2小时×4/3+150元×6小时×5/3=1,900元

范例三、4月5日(星期日),性质为例假,非有天灾事变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

最后,劳动部强调,109年清明连假期间的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劳工局(处)或社会局(处)」申诉,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