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继女入狱 假释猥亵亲女儿! 女哭诉:妈妈要我原谅

▲猥亵女童示意图。(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狼父曾对继女犯性侵罪,被高分院判刑7年定谳,但在出狱后却未悔改,又对亲身女儿下手,趁着对方熟睡之时触摸胸部下体,事后女儿出现轻生念头案件因而暴发。桥头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2年,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这名父亲于95年曾下手性侵未成年继女,因而入狱服刑,直到101年4月假释出狱,直到102年5月才结束保护管束;但他在102年马上又对10岁的亲女儿下手,趁着对方熟睡时下手摸胸部、下体,之后又掀衣揉胸,女儿醒来出声质问「要干嘛」,才停下恶行。

女孩心中一直有阴影,直到国中时,父亲在客厅再次对她下手,隔着裤子抚摸下体,她当场用脚踢反抗,接着母亲回家,才幸运逃过一劫;事发后她在学校午休时,在笔记上写下「真希望我可以离开这世界,去另一个世界生活」等语。老师发现惊觉事态不单纯,通报社会局,并通知警方

这名父亲虽然矢口否认罪刑,并且反驳女儿是因不满他管教严格,才逃家,是叛逆期才诬赖他;律师也辩称,女孩的割碗行为是向同学所学,可能是在校争风吃醋引起,与被父亲猥亵没有关系

女孩更哭诉,「妈妈叫我说如果下次有开庭的话,说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原谅爸爸,我不想一直待在外面,有跟母亲说过想要回家」,并且多次怒骂她破坏家庭和谐,因此压力大到自残,手臂大腿都有伤口,甚至产生忧郁症、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桥头地院合议庭法官传唤证人及相关证物后发现,女孩在侦查时,曾表示「每次想到都会哭」,时常讲到一半无法继续,认定男子确实对女儿做出猥亵行为,加上在性侵继女出狱保护管束期间,却再度犯案犯行恶劣且心态甚有偏差重判他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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