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载女友人趁睡着摸胸 辩称「帮她拨冰淇淋碎屑」
台中一名40岁陈姓男子,去年9月开车载女性友人小美(化名),过程中小美睡着了,陈男竟伸手触摸小美胸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一名40岁陈姓男子,去年9月开车载女性友人小美(化名),过程中小美睡着了,陈男竟伸手触摸小美胸部,小美惊醒,但并未察觉,隔天陈男向小美坦承因生理需求,而对她轻薄,小美知情后怒提告,陈男因此被依因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于112年9月23日晚间载着小美行驶在台湾大道二段附近时,见小美睡着,竟心生不轨,伸手触摸其胸部。不料小美惊醒后,陈男急忙将手缩回,小美因一时未明就里,未立即深究。然而,陈男次日竟透过Line表达生理需求,并自白前晚的行为,小美顿感震惊,愤而向警方报案。
警方受理后,陈男在侦讯中否认犯行,辩称当时只是在帮小美拨去衣物上的冰淇淋碎屑,并称Line对话是自己对文字理解不当所致。然而,经警方与检方深入调查,证据确凿,最终在法院审理时,陈男不得不坦承犯行。
法院审理认为,陈男趁小美熟睡之际进行性骚扰,已对其造成心理创伤,陈男虽有身心障碍证明,至今尚未与小美达成和解,行为显然应受谴责。考量到陈男无前科,但其所为已严重侵犯他人身体自主权。法院最终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判处陈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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