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嘴馋偷走1颗850元西瓜 代价要罚9万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夏季天气炎热,部分民众会食用西瓜消暑。台中男子阿成(化名)为了解嘴馋,偷走1颗价值850元的西瓜,并吃了好几片,因而挨告。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考量到阿成有多项前科,于是依窃盗罪,累犯,判处他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阿成嘴馋偷西瓜吃,下场被法官判刑3个月。(示意图/VCG,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成先前涉犯毁损、加重窃盗、窃盗等案件被法院判刑,徒刑部分在去年10月间因为缩短刑期执行完毕,没想到出监不久,他又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偷走1颗850元的西瓜食用。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成涉及的案件犯罪类型相似,可见他仍不知记取教训,有特别恶性,对刑罚反应力薄弱,适用累犯规定,于是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

法官表示,阿成坦承吃了好几片偷来的西瓜,他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财物,随意窃取别人的物品,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法益的观念,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吃剩的西瓜也已经被受害者领回,最终依窃盗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