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大生骑车「2分钟惨吞6罚单」 爸气到砸毁机车!警方发声了
▲台中一名女大生骑机车,因没打方向灯,短短2分钟被连续检举。(图/江和树提供)
图文/CTWANT
台中一名女大生在住家附近骑机车,因为未打方向灯,短短2分钟被连续检举,警方开了6张罚单,每张1200元共罚7200元,家长一气之下竟把机车砸毁,以免女儿又违规。对此市议员江和树认为,违规不对,但非以检举之名行报复之时,根本是恶意检举,警方也做出回应了。
女大生9月23日下午4时许,骑机车从大里区新仁路二段往内新桥方向行驶,因为没打方向灯,2分钟于不同路段被检举,且检举人特意分6天检举,让警方无法辨识是同一路段2分钟内发生的违规事件。
江和树说明,根据罚单上的检举时间,检举人的检举时间分别为9月25日、26日、27日、28日、29日,代表检举人非常专业,知道要在违规7日内向警方检举,并分散在不同天检举,以增加检举成功的机率,显然不是要改正其行为,只是想报复。
女大生情绪不稳定,父亲不忍责骂,收到罚单后竟砸毁机车,以免再度骑车闯祸。江和树表示,违规就是违规,他并不是替违规人说话,但一个没有工作的大学生,面对7200元的罚款根本无力负担,这样的恶意检举让民众无法接受。
▲江和树痛批检举人根本是恶意检举。(图/江和树提供)
对此,雾峰警分局解释,经查该车9月23日下午4时53分起至4时54分止,沿大里区新仁路二段往内新桥方向行驶,在日新路与新仁路二段口至好来五街与好来三街口之区间等6处,转弯或变换车道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经警方审视检举影片后依法制单举发。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民众依第一项规定检举同一辆汽车二以上违反本条例同一规定之行为,其违规时间相隔未逾六分钟及行驶未经过一个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以举发一次为限。如民众对于举发单仍有疑义,可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提出申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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