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园公厕225座 仅1成4有监视器
台中市议员黄守达(右二)9日在议会表示,全市约千座公园,设有厕所的公园共225座,但仅33处建置监视器,若发生偷拍等事件,民众难以因应。(陈淑娥摄)
近期屡传公厕偷拍案件,台中市议员黄守达9日在议会表示,全市约千座公园,设有厕所的公园共225座,但仅33处建置监视器,若发生偷拍等事件,民众难以因应。市长卢秀燕指出,市府会进行研究,看是否以全市通用法令或以各局处来各自规范。
市议员黄守达、谢志忠、张玉嬿、王立任针对公园公厕周遭监视器及防针孔偷拍质询表示,台中市约千座公园,设有厕所的公园共计225座,但仅33座设置监视器,认为公厕在公园内是相对隐蔽场所,要求加强布建监视器。
黄守达表示,发生于公园的刑事案件统计件数每年近百件,甚至涉及强制性交、猥亵比例更是吃重。另公厕针孔偷拍案件,根据警察局统计,去年至今年11月性影像犯罪数就高达711件,数量可观,包含违反意愿拍摄、未经同意拍摄散布等犯罪样态,虽然其中许多是网路传输犯罪,但仍不乏偷拍偷录状况。
黄守达提到,台北市订有「台北市公共场所防止针孔摄影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公共场所每月至少1次侦测厕所的针孔摄影机,近期也因应「创意私房」警局厕所偷拍案,即将启动修法。而台中市警察局虽有购置侦测仪器,却没有全市性的定期侦测机制。
市长卢秀燕回应,市府会进行研究,看是否以全市通用的法令或以各局处来各自规范,未来会更重视、防止此状况,进行更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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