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夜店包厢惊魂! 辣妹服务生遭男同事伸手摸胸
台中一名在夜店上班的30岁戴姓男子,去年趁辣妹女同事在包厢工作闲聊时,伸手触摸女同事胸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一名在夜店上班的30岁戴姓男子,去年趁辣妹女同事在包厢工作闲聊时,伸手触摸女同事胸部,因此被依性骚扰罪,判处其拘役35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戴男此前因涉及公共危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于民国110年3月9日以罚金抵刑后执行完毕。然而,他不仅未悔改,竟在去年11月28日凌晨4时20分许,在台中南屯区他任职的夜店内,再度行为不端。当时他与同事A女在包厢内闲聊,却突然动起歪念,趁A女不注意之际,竟然伸手触摸其胸部长达数秒。A女受到惊吓急欲离开,戴男这才收手。
法院审酌,戴男在A女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性骚扰,不仅侵害了他人身体自主权,也给A女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对社会风气更是造成恶劣影响。考量到戴男犯后坦承犯行,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前段之性骚扰罪,判处拘役35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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