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慾男初見女網友就硬上…她2度咬肩膀拒絕仍慘遇害

台中罗姓男子约女网友初次见面就坚持去她家,一进门就强压对方上床指侵、性侵,女子2度咬罗的肩膀拒绝,当场告诫「不应做违反我意愿的事」对方才停手,罗犯后辩称2人你情我愿,法院一审不采信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二审认为评价过度判太重,撤销改判他3年6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罗男2022年3月2日上网认识女子约见面,又借故要买东西送她回家,一同抵达对方住处就强压女子上床指侵,女子吓到张嘴咬罗的肩膀表示拒绝,但罗仅暂时停手又继续硬上,经女子二度咬他肩膀并称「如果想再联络,现在就不应做违反我意愿的事」,罗最后停手。

台中地院一审时,罗矢口否认强制性交,辩称没有违反女子意愿,当时很自然聊天,在房间内抚摸都是你情我愿,觉得自己可以进一步,但女子说太快他就停了,认为可能是回家后聊天不愉快女子才去报警。

一审查,女子前后证词一致,其内衣接近乳头位置、内裤等均采集到罗男的DNA;女子也说,回家后被罗压在床上脱衣、指侵,自己两度咬他肩膀拒绝,也告知「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种方式」,她还说当下很害怕、很想哭,但没有哭出来,因为怕让罗有得逞的感觉。

且罗事后还传「抱歉、应该站在你的立场」、「抱歉,我的行为或许也造成误会」,认定罗确有违反她意愿硬上,一审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罗4年。

台中高分院二审查,罗男朝女子硬上,经对方2度咬她肩膀后,罗就停手未再继续,无使用其他强暴、胁迫等强制力手段,女子身上也无外伤,犯罪情节显较施用严重暴力之强制性交犯为轻,认为一审判4年偏重,有评价过度情形,撤销改判他3年6月。

罗男初见女网友就朝她硬上,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4年,二审撤销改判3年6月。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