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2女睡一床 见表弟和女友嘿咻 兽哥硬上她闺密「软掉」仍重判

2男2女睡一床,见表弟和女友嘿咻,兽哥硬上她闺密「软掉」仍重判。(达志影像)

一名台中林姓男子,见到与表弟、表弟的13岁女友A少女,以及同学B少女一起离家出走,于是邀约3人到台中游玩,事后并住在林男的友人住处,但林男深夜见表弟和女友在一旁爱抚嘿咻,竟一时兽性大发,直接硬上也睡在一旁的B少女。林男事后遭少女父母提告,却辩称是两人你情我愿,但A少女却像官表示,林男曾戴保险套要性侵她同学,「但后来软掉了」。一审林男遭判7年2月徒刑,不服上诉后,仍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书,一名国中少年与同为国中同学的A女友以及B少女自屏东离家出走,先一起在高雄市区游玩后又与林姓表哥会合,搭乘火车前往台中市,一起居住在林男祖母家。

事后4人又前往一名林男的友人住处,但睡觉时,发现表弟与小女友在一旁爱抚嘿咻,自己竟冻抹条,不顾表弟在一旁,竟强行性侵表弟女友的同学B少女,事后少女回到住处告知父母,一怒下向林男提告。

林男坦承对少女进行指侵,但辩称与B少女是你情我愿。但A少女却控诉,看到林男脱掉B少女的裤子,B有不断反抗还拉着自己的裤子,过程中也将林男推开,但林男仍强行对她指侵,但林男起来戴保险套时,却因为「不举」软掉,B少女就躲进厕所。

台中地院法官认定,林男行为已构成强制性交罪,由于被害人未满14岁,一审将林男重刑7年2月徒刑,林男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认定,林男为逞私欲,对未满14岁之少女强制性交,侵害少女性自主决定权,并造成身心受创,事后仍否认犯行之犯后态度。原判决并无不当,上诉并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