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和」与「和谈」
(图/本报系资料照)
于美人一席「委屈的和平也是和平」的话语,在网路上引起讨论的风潮,甚至连不相干的日本人都参加了讨论,多数人都持反对的意见,且列举许多历史事迹,强调「委屈的和平」,事实上不但充满了屈辱,而且也未必能获得真正的和平。
从历史上看,当战争爆发的时候,才倡言「和平」,由于双方极可能有军事力量的庞大落差,当然注定是强者做主,而弱者就难免会受到不小的委屈,所谓的「城下之盟」,通常都订有许多不平等的条款,清朝时期中国与外国所签订的许多「不平等条约」,岂非都是在极度的屈辱下达成的「和平」?然而,这样的「和平」,不仅仅让清朝灰头土脸,完全丧失了国格与尊严,其后遗症的惨烈,更是难以估量的。
除非万不得已,是没有人会愿意接受「委屈的和平」的,此所以于美人的论点,遭致各方强力批驳的原因。战争与和平,是绝对对立的,而从战争带动的和平,也绝对不会有真正的和平。换句话说,只要有了战争,和平就不可能真正达成。
因战争而带动的和平,可称为「谈和」。战争无论是胜是负,都注定将是两败俱伤的,国家财政空虚、社会秩序解体、屋宇残破、社区丘墟,战士牺牲、百姓流离,这种可怕的景象,即使是未曾经历过实际战争的人,都可从大量的小说、影视作品中观察得到。在体认到战争带来的可怕伤害后,为了减少或停止人命、财产无尽无止的损伤,就势必「谈和」,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承受如此巨大的伤害。
战争既是如此的可怕,则为了避免战争起见,在战事未发之前,将种种的嫌隙、误解、纠纷,以和平为追求的目标,展开一系列的沟通与谈判,务求降低敌意、避免一触即发的战争危机,此之谓「和谈」。「和谈」是为了追求双方能共享和平的利益,以文代武、以协商取代争战,在谈判桌上,先行沟通,订定协义,然后共同遵守。
「谈和」往往有以强凌弱的可能,尤其是实力强大而获胜的一方,难免会借机要胁,提出种种严苛的条件,而弱势的一方就难免屈从而受辱。但「和谈」就可以在有尊严的情况下,各自提出有利于自身的条件,与对方展开协商,各退一步,以谋求和平的大局。
「谈和」往往以庞大的军事力量为底气,谁的武力强,谁就可以最大声;但「和谈」所仰赖的是外交力、经济力,以及折冲樽俎的谈判技巧,但并不意味着全无作战的准备,但是却谨守着「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启战端」的信念,这不是「委屈」,而是为了「求全」。
「求全」的路程是相当艰困的,但再怎么艰困,都必须勉力以完成,否则就只有面对战争这条路。有时候,双方都可能必须要有些退让,退让,难免会有些委屈,但从更宽广的角度来说,能够达成真正的和平,委屈其实正是伟大的表现。互不相让,各执己见,最后只能兵戎相见,是绝无和平的可能的。至于退让的程度,可以设一个底线,在权衡利弊下,该争取的不妨极力争取,可以让的部分,就不妨稍有退让,这就完全有赖于在谈判桌上的折冲技巧了。
我们不知道于美人的「委屈的和平」,有若何具体的指涉,但是也不宜于因其字眼上的刺目,就遽然加以否定。台海两岸剑拔弩张,终不是个了局,「和平」才是两岸最大的利基,如果我们不想走上战事爆发后再来「谈和」的绝路,那就应该以「和谈」为优先考量。为了两岸的和平、民生的乐利,「和谈」才是志士仁人应该一肩承担下来的重责大任。(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