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国务院文件明确这些投资者保护措施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的重要目标之一,即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针对投资者利益保护,《意见》同样开出三条措施。

措施一: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措施二: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措施三: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在投资者利益保护上做出诸多探索。比如,证监会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 24.59 亿元,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过13亿元。

与此同时,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