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正当时
文 | 屈辰
6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8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月底,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交二次审议,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是此次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据统计,2019年10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万余件,正在发挥助力文物保护的强大力量。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所蕴含的物质和文化价值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加大文物保护监督力度,体现出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担当作为。
文物保护工作涉及文旅、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检察机关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不是代替相关行政机关履职,而是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督促协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同时,还可通过检察建议“回头看”等制度、机制,巩固保护成效。
实践中,在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还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与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相比,检察公益诉讼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知识丰富、履职能力强的专业优势,形成以公益诉讼加强保护文物的法治氛围,收到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随着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不断深入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加强协作,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必将更加完善,为中华文脉传承提供更为有力有效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