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市标识征集活动

唐山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成立中国河北省唐山市城市标识征集办公室,于2009年4月25日开始征集唐山城市标识(城市Logo)设计方案

参与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环渤海新闻网(www.huanbohainews.com.cn/)下载征集函及报名表。本次征集活动于2009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7:30时截止。应征人通过当面提交或者通过挂号邮寄、快递的方式提交作品,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

附:征集规则

一、目标要求

征集活动以“唐山:一座凤凰涅槃生态城市”为主题,通过向国内外征集、专家评审、市民投票形式,产生独具一格、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人文化、国际化特质的唐山城市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凸显唐山“历史悠久的古地、文化灿烂的名城、近代工业的摇篮、凤凰涅槃的奇迹、资源丰富的沃土、科学发展的前沿”的城市特色,展示唐山城市形象人文精神,体现唐山城市内涵和未来发展。

二、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为中共唐山市委对外宣传局、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设立中国河北省唐山市城市标识设计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办公室设在市委外宣局综合事业处,具体负责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1、所有关心、支持中国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填写《唐山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2、应征者不能在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3、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9年4月15日开始,于2009年7月15日北京时间17:30时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稿》、《报名表》等二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

2、唐山城市标识设计应体现“一座凤凰涅槃的生态城市”城市发展核心理念,体现“感恩、博爱、开放、超越”的新唐山人文精神,体现“渤海明珠.幸福之都”的城市品牌。

3、唐山城市标识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 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既要体现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既要体现唐山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都能理解和接受。

(3)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应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唐山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唐山。

(4)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一座凤凰涅槃的生态城市”的美的韵律,感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4、《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2)城市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在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唐山城市名称:“TANGSHAN”(大写或小写)。

(4) 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城市标识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城市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城市标识的名称。

(6)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7)《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8)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唐山城市标识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可以挂号邮寄、快递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

中国河北省唐山市西山道1号市委主楼427房间,中共唐山市委外宣局综合事业处

邮政编码:063000

咨询电话:0315-2802304

电子邮箱:tscslogo@126.com

2、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挂号邮寄、快递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3、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七、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办及由征集办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办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单位遭受任何损失,主办单位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5、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八、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出10个候选标识。

2、将初评选出的10个城市标识候选方案在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环渤海新闻网等媒体公布。征求广大市民、网民意见。

3、通过市民投票方式最终确定唐山城市标识。

九、奖励

1、对成为唐山城市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对评选出的10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主办单位向成为唐山城市标识作品的创作者、优秀设计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4、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环渤海新闻网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十、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唐山城市标识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成为唐山城市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 征集办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十一、其他

1、主办单位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河北省唐山城市标识征集办公室衷心希望众多设计精英全力参与,为新唐山的建设增添更多的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