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涉恶势力保护伞 起诉28人

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图为唐山烧烤店监视器画面。(摘自观察者网)

由「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牵扯出的黑社会暴力组织案8月11日侦结,包括主嫌陈某志在内的28人遭提起公诉。涉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15名相关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其中8名公职人员因徇私枉法等罪遭留置。至于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检察机关均认定为虚假讯息。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9日通报,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2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之后陈某志等人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等4人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

案发后,4名被害人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

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讯息。

另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自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路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昨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对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