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稽查旅宿业者「一次性旅宿备品」 首波29家全符合规定

▲桃园环保局稽查旅宿业者「一次性旅宿备品」。(图/环保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环保局5日表示,配合环境部公告今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以减少旅游及住宿产生的塑胶垃圾,该局首周进行桃园市辖29家业者辅导稽查,全数皆符合规定。

环保局长陈世伟指出,新规定已于112年7月17日公告,让旅宿业者(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民宿及其他住宿业)有1年半的时间准备,期间环保局辅导业者将备品消化、进行客房设施调整及人员教育训练。为了避免法规实施后,业者误触法规,113年间也进行多次现场辅导及法规线上说明会,辅导旅宿业者营业场所符合法规规范。

环保局提醒,「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自114年1月1日起实施后,旅宿业者不得提供容量小于180毫升液态盥洗及保养用品(洗发乳、润发乳、沐浴乳及乳液4小瓶),并不得于营业场所陈列个人卫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胡刀、刮胡泡及浴帽6小品)供消费者自由取用,若违反则可处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新规定上路后,仍会持续宣导及辅导稽查,呼吁旅宿业者落实新政策规定。也提醒市民朋友出外旅游,可以自备环保杯盛水饮用、自备毛巾等物品,养成「自备、重复、少用」习惯,共同努力减少一次性用品产生,为环保尽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