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旅宿备品公告上路 台东县环保局派员稽查旅宿业

▲一次性旅宿备品公告上路台东县环境保护局派员稽查。(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台东县环境保护局近期派员至辖内旅宿业稽查12家次,皆符合规定,台东县府呼吁业者善尽环境责任,落实减塑政策,如违反可依废弃物清理法裁处最高6000元。台东县政府表⽰,每年有近千百万人次民众至台东县观光旅游,维护生活与观光游憩环境品质,呼吁民众自备及业者配合政策执行,共同为台东永续观光努力。

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于1月1日上路,政策规范旅宿业者不得提供小于180毫升液态盥洗及保用用品(沐浴乳、洗润发乳、乳液),同时不得于营业场所陈列个人卫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胡刀、刮胡泡、浴帽),违反规定可处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罚锾,客房外之附属或服务设施等,不再此限。台东县环保局指出,台东县观光旅馆、民宿、其他住宿业等共有超过1600间业者,环保局于政策实施后派员至辖内旅宿业稽查12家次,查核结果业者皆遵照规范执行,也感谢业者们的配合,后续将持续针对辖内其他旅宿业者进行查核,确保业者落实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