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政策上路!花莲全面稽查呼吁业者勿主动提供

▲花莲业者配合政策,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图/花莲县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环境部1月1日正式实施「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政策,花莲县环境保护局日前动员全数相关稽查人员针对辖内花莲县旅宿业进行稽查,共计稽查10间旅宿业者,查核结果全数符合规定。

花莲县政府表示,将持续稽查辅导,规范旅宿业者不得在营业场所主动陈列如梳子、牙刷、牙膏、刮胡刀、刮胡泡、浴帽等个人卫生用品供消费者自由取用。

稽查重点包括确认旅宿业者是否已停止主动提供相关一次性用品,以及是否设置明显的宣导标语或告知消费者需自备用品,并向业者宣导如违法使用,可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第3项规定,处新台币1,200至6,000元罚锾。

▲▼环保局动员稽查人员针对辖内花莲县旅宿业进行稽查。

县长徐榛蔚表示,为了让政策更深入民众生活,花莲县政府已于政策实施前举办多场说明会及宣导活动,邀请旅宿业者参加,讲解政策内容及配套措施,以及向民众宣导法规规范。旅客出行前务必自备盥洗用品,共同响应环保行动,后续也将持续追踪政策推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实。

花莲县政府指出,该政策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s)多项指标密切相关,包括目标12「确保永续消费与生产模式」,透过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以及目标13「采取紧急行动对抗气候变迁」,借由减少塑胶制品,降低碳排放与生态破坏。此外,政策也间接支持目标14「保护与永续利用海洋及海洋资源」,减少塑胶垃圾流入海洋,保护海洋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