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警员酒驾记大过 再爆暗杠赃证物

杨梅警分局杨梅派出所张姓警员酒驾自撞遭记1大过。(吕筱蝉摄)

桃园市警杨梅分局杨梅派出所39岁张姓警员,6日酒驾行经国道自撞车祸,酒测值达0.51毫克,还意外在车上被发现1支以警用赃证物塑胶袋包装、但尚未入赃物库的手机。桃市警局将他记1大过,另追究未依规定将赃证物送交地检署赃物库的行政责任,及相关主管连带考监责任。

张今年6月才因公文延宕,被拔掉刑警牌从桃园分局侦查佐改调杨梅派出所制服警员,11月5日他休假,晚间11时许前往新北市三重某烧烤店与友人聚餐,直到6日凌晨4时许聚餐结束,该聚会并无其他警察与会。

不过,张员身为警察却违规,酒后开车返回住处,疑因不胜酒力在国道1号南下林口路段自撞护栏,国道警方获报他酒测达0.51毫克,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桃园市警局也召开人评会,记1大过惩处。除酒测值超标,国道警方也在张员车上发现用警用赃证物袋包裹的手机,张辩称,这是他在侦查队任内所查扣的物品,准备近日送地检署入库。

张调任杨梅派出所已近半年,办案证物却还留在自己轿车上,对此杨梅分局称,张员未及时将赃证物送交地检署入库等行政疏失尚在调查,结果出炉后会依规定惩处。据了解,张工作态度懒散,当初就因公文严重延宕被拔牌,如今又知法犯法酒驾酿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