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女带男客进屋…惨被绑「烧烫不求人插入OO」 邻居开门吓:下体狂流血

▲淑芳(化名)受到江男残忍手段对待。(图/翻摄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淑芳(化名)于2017年在桃园和江姓嫖客谈妥,以1200元价格进行性交易,却在进房后被绑起来暴打,还被江男用烧红的铁棒烙烫下体及胸部,乳头更受到打火机火烧;江男施暴完后,抢走淑芳1000元时还呛「每月找妳收5000元保护费」。桃园地院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目前上诉高院中;合议庭认为他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延押2个月。

江男于2017年12月9日骑车到桃园市区「寻芳」,和正在路边招揽客人的淑芳攀谈,接着以1200元的代价,在她带领下进到租屋处。江男进到房间后,立刻就以拳头朝淑芳头部一阵暴打,并抢走她的手机。

为了让淑芳没有求救的可能,江男将卫生纸塞入她口中,再用丝袜把她绑紧,接着拿打火机和烟头烧烫她的胸部和乳头。不仅如此,江男看见桌上有铁制的「不求人」抓痒耙后,竟把它烧得红烫后插入淑芳下体,之后再对她性侵害得逞。

▲淑芳受到酷刑般对待后,更被性侵得逞。(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妳钱都放在哪里」?江男对淑芳说,「我要的是钱」,取得现金1000元还不满足,最后还拿走她一块普洱茶砖和内有淑芳租屋处钥匙的小包包。江男临走前自称「楼下有很多兄弟在等」,要淑芳半年内无法工作,还得每个月缴交5000元的保护费。

听到电梯门开启又关上,淑芳判断江男已经离开,这时才敢拖着负伤的身体跳到门边求救;一名邻居因为小狗不断对着门吠叫而打开大门查看时,惊见淑芬双手被捆绑,下体流着血的不堪模样,赶紧帮她叫救护车送医。

警方随后逮捕江男,移送桃园地院,将他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接获上诉后,高院接续羁押,合议庭认为他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延押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