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回收誘因 PVC塑膠平板包材處理費明年5月調高
环境部近日预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纳管的制造、输入塑胶平板包材或进口公告装填物品中含塑胶平板包材的输入业者,应自2025年5月起登记为责任业者,并主动申报营业量、输入量及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经审酌各项塑胶材,预计明年5月起适用。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环境部去年5月修正「物品或其包装容器及其应负回收清除处理责任之业者范围」,将塑胶衬垫、泡壳公告为应回收废弃物,并与已公告回收的塑胶平板容器合并统称为「平板包材」。环境部近日预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纳管的制造、输入塑胶平板包材或进口公告装填物品中含塑胶平板包材的输入业者,应自2025年5月起登记为责任业者,并主动申报营业量、输入量及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经审酌各项塑胶材,预计明年5月起适用。
环境部说明,过去用以包装商品的塑胶包材,因回收价值相对较低,加上分类及处理成本高,回收处理业者多无意愿分类处理,导致许多塑胶包材被当作杂质垃圾处理或堆置。
为减轻环境负担,并提升回收处理业者的经济诱因,环境部规画调整塑胶平板包材回收清除与处理成本,其中PP/PE、PS未发泡、PS发泡及其他塑胶平板包材,因回收实务上可并同材质容器回收处理,故不调整其回收清除处理成本,不会调整征收费率;至于PET与PVC平板包材,性质外观相近,且不得与同材质容器并同打包,须以人力辨识分类,为避免影响二次料品质,因此反映其回收清除处理成本调整,调整其征收费率。
此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PVC塑胶平板包材,与PVC容器则采较高额的征收费率,期待能引导业者选择其它替代材质或是减少生产使用。
环境部强调,缴纳塑胶平板包材的回收清除处理费是责任业者的基本责任,建议有使用塑胶平板包材包装商品的业者,可思考以源头减量方式,采行塑胶减量设计或替代使用无塑材质,除可减少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亦留给下一代更环保永续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