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更多普惠托育服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到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相关措施旨在响应人口结构变化,满足家庭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迫切需求,减轻育儿压力、提升生育意愿。我国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近3000万,托育需求强烈。然而,我国托育服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供给不足、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国家此次出台措施,一方面以多元化发展方式增加供给,另一方面对普惠托育体系的建设提供各类支持,努力建设一大批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若干措施》明确各地要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资金,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模式,这强调了政府在托育服务领域的资金统筹和政策支持作用,同时引入了社会力量参与,满足不同家庭的多元化需求。《若干措施》还强调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这将进一步降低托育服务门槛,确保托育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普惠托育服务的本质是公共服务,政府在增加供给的同时还需加强监管,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建议加快制定全面覆盖托育服务场所、软硬件设施、服务人员、课程及餐食等环节的标准,以促进服务的规范化。同时,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健康问题的运营场所,要及时关停整顿,加大处罚力度。

托育服务是关系人民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期待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落实好《若干措施》,多措并举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响应民众期望,为强国建设夯实人口基础。 (作者:吴佳佳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