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人夜间穿越安全 台中23闪灯路口改为全天三色管制

台中185处路口设置「行人专用」或「行人早开」时相号志,减少路口发生事故风险。(交通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为提升用路人夜间及穿越路口安全,23处原夜间闪光路口号志改为24小时三色管制、36处延时三色管制,也在185处路口设置「行人专用」或「行人早开」时相号志,减少路口发生事故风险,友善路口环境,强化行人安全。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因夜间车流量减少,部分路口深夜零点至清晨6点,交通号志采闪黄或闪红灯运作,为避免驾驶人在闪光运作路口未遵守闪红灯需「停车再开」或闪黄灯应减速慢行规定造成事故,今年度已将59处原本夜间是以闪光运作的路口号志,进行红、黄、绿灯三色运作时段调整,降低夜晚发生交通事故及严重度。

为打造台中市优质行人安全空间,交通局评估部分路口行人量大,易导致转向车辆与行人交织,影响行人安全与行车纾解效率,针对行人穿越量多或人车干扰较严重的路口号志,实施行人专用时相或早开时相运作,借由时间区隔人车通行时间,提供行人优先通行时段,降低人车冲突,保障行人安全。

叶昭甫指出,台中市目前已设置行人专用时相路口有115处,避免行人穿越时与转向的车辆争道,确保通行的安全空间,另,也在70处路口建置行人早开时相,在车用绿灯亮起之前,让行人的绿灯号志提前开启,给予行人优先通行路口的秒数,同时提高行人的能见度,未来将继续评估有需要改善的路口,并辅助智慧化动态交通号志,优化行人路权也兼顾车流运行效率。

交通局进一步说明,为降低夜间肇事案件发生及行人事故率,交通局已优先盘点台中市学校、医院及商圈、国民运动中心及重要公共运输场站等行人通行量大的地点,将持续检讨号志运作时间及运作方式,或采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呼吁用路人应遵守道路标志、标线、号志行止,以维护交通秩序及确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