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健全运动教练、裁判发证制度 建立统一发证制度
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今年8月17到18日,于台南市立棒球场办理第4梯次增能进修研习会大合照。(体育署提供)
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7月2日到3日于台北市立大学办理第二梯次增能进修研习会上课情形。(体育署提供)
为了健全特定体育团体运动教练(裁判)发证制度,教育部体育署透过修法程序使特定体育团体统合新旧证建立齐一制度,持有新、旧证者自今年到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间,须完成每年至少6小时及4年累积达48小时专业进修课程,使新证之效期得以展延,旧证得以换发新证。
同时,体育署也请委办单位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举办增能活动,与特定体育团体携手共同提升教练(裁判)专业知能,此外,也辅导特定体育团体建立教练(裁判)网站公告专区,提供有意报考检定讲习会者或持证者每年充实专业进修时数等相关资讯即时查询之服务。
体育署为利各特定体育团体在教练(裁判)制度建立及辅导管理措施上更加健全,今年1月修正「特定体育团体建立运动教练(裁判)资格检定及管理办法」及公告疫情期间教练(裁判)证效期展延等行政程序,只要是在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各级新制教练(裁判)证及2022年1月10日尚在有效期间之各级旧制教练(裁判)证者,于此4年过渡期间,均须完成专业进修课程累积达48小时且每年至少6小时,始得换发证。
体育署表示,为提供教练(裁判)充足的专业进修课程,除由委办单位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于今年5月、7月及8月,主动规划办理4梯次之增能进修研习会外,同时积极辅导特定体育团体建立培育教练(裁判)网站公告专区,将所规划办理讲习会、专业进修活动之资讯、授证、专业进修时数之采计(认可之相关体育团体及其时数)等相关规范公告于专区,让民众即时了解最新资讯,作为后续参加检定或专业进修活动之依循。
体育署表示,有关特定体育团体办理教练(裁判)讲习会、专业进修活动等相关规范与资讯,可迳至各该团体网站进行查询;未来体育署持续偕同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共同辅导特定体育团体提升教练(裁判)人才培育效益,强化行政机关、特定体育团体横向沟通,进而提高教练及裁判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