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師生特教「衛教」制度

近日高中特教生殴师事件引起很大讨论,教育部也回应,承诺将增加特教助理员、给老师心理辅导资源,并常态性建立处理机制。笔者以在大学担任过特教生导师超过十年的经验,想建议冲突预防做法。

首先,师生都需要特教「卫教」。据笔者在高教端观察,目前并无制度性的特教「卫教」机制,帮助全体师生认识多重障碍,并学习沟通技巧及教学策略。这导致教学现场很容易发生师生或生生冲突,或权益受损。且「卫教」该如何落实到老师这一方,才是困难所在。

教育场所一向预设「学习的主体」是学生,若要让全体老师(包括代课)都对「特教生应对」这议题产生学习的必要感、责任感与乐趣感,恐怕教材教法都须一番创意设计,否则恐怕又是「签到心不到」、「言教身不教」。

其次,我国现行之学生「奖惩处分」机制,并无针对特教生另设更为周延之程序保障。建议应比照现行之「学生申诉」机制,凡遇特教生案例,「委员应增聘至少二人与特殊教育需求情况相关之特殊教育学者专家、特殊教育家长团体代表等。」

再者,冲突之后,师生关系需要修复。但冲突走到「奖惩」,甚至「申诉」的那一天,师生关系早已破裂、再破裂。甚至收到奖惩或申诉结果时,对特教生的身心健康又是一重打击。真正能够挽救师生关系、避免冲突节节升高的做法,是在冲突发生后,能有个「师生一起坐下来谈」的机制。把彼此想法彻底讲开,确保彼此都有聆听与细讲的义务与权利,才可能「修复正义」。这样的机制目前并不存在,或许这次事件可以开启讨论?

其实,随着台湾社会对人权重视度提高,现今凡是外表可见的身心障碍者已很容易获得社会大众顺手帮忙。但那些具有「隐性特殊需求」的孩子,却最难被辨识出来,遑论得到社会及学校的包容与支持。

「隐性特殊需求」这个议题很新。台大还在二○二二年出动「社会设计跨域专长」师生,开发出「国小学童隐性特殊需求资源指南」,公开欢迎各界取用(网站连结:https://ntusoc5016.wixsite.com/website-1)。可见社会对此有多陌生。

如果我国连师生人数最多的国小阶段都对此议题陌生,可想而知中等与高等教育端就更需要「教育」了。请社会停止究责,赶快承认我们对此议题就是不够认识,一起卷起袖子来做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