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飙车害1死2伤 男冤喊「会礼让行人」:邻居可作证

简男(灰衣者)18日晚上飙车害1死2伤,交保获释时自称平时会礼让行人,邻居都可以替他作证。图为简男自士林分局步出,准备被移送至地检署。(中时资料照)

有「德东飙车王」之称的简姓男子,18日晚间在北市士林区士东路飙车,撞死65岁妇人,害2名高中生腿断,19日下午检方谕令20万元交保。对此,简男步出地检署时频频喊冤,称自己绝非外传的飙车王,平时开车会礼让行人,邻居都可以作证。

肇事简男于19日下午走出士林地检署,以外套遮盖头部,频频向守候的媒体致歉,表示自己绝非外传的德东飙车王,若有飙车早就被警察抓了,且平时开车上路时,他习惯礼让路人,邻居都可以作证。

简男指出,事发当时他是要超左前方的车,只是该车突然煞车,他改向左行驶,却直接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妇女与2名高中生等3人;简男说,「对不起很抱歉,平常真的有礼让行人」、「我不希望他们受这种苦」等语。

回顾此起案件,车祸发生于18日晚间,简男于天母士东路疾驶,撞上过马路的妇女与2名高中生,其中妇女送医不治,2名高中生则腿部骨折。警方讯后,依过失致死罪将其移送地检署,检方19日下午复讯后,谕令其20万元交保,并令其交付肇事车辆、行照与驾照,不得转移名下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