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郭台铭帮买连署书!温泉大亨喊捐公益金 「法官听到了」代价曝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投「温泉大亨」陈仲明涉找友人们收购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总统连署书,14人被依法起诉。法院审理时,被告均认罪,并请求缓刑机会,陈更阿莎力说「公益金100、200万都可以」。士林地院审结,依共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判处陈仲明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500万,向公库支付200万、参加法治10场次,褫夺公权4年。
陈仲明从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间,为使郭台铭及赖佩霞得以通过连署门槛,从某处取得资金、大量空白连署书、刻有「限郭台铭连署专用章」,与沈姓女密友商议,透过其人脉以每人500元收购连署书;沈女也分别与其杨姓儿子、王姓友人等联系,开始购买600多份连署书。
▼「温泉大亨」陈仲明携女密友撒币收郭董连署书。(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法院认为,国家民主政治基础在于建立公平及公正选举,贿选行为破坏选举公正性,败坏选举纯正风气,13人无视政府大力宣导,从事贿选行为,妨害总统副总统选举连署公正、公平与纯洁,戕害民主政治健全发展;石振宏为图一己私利,未经同意即无故利用他人个人资料伪造连署书,不但侵害他人隐私权,也对于国家选举制度公平与正确性产生危害;考量被告们犯后坦承犯行,除石男未缴回犯罪所得外,其余被告皆已缴回贿款、犯罪所得等。
▼陈仲明遭判刑。(图/记者黄宥宁制)
士林地院审结,依共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连署行贿罪」、伪造文书等罪,各判处1年1月至2年、缓刑,并科罚金100万至500万元,支付公库10万至100万元,上法治教育课程2至10场,且没收汇款;至于石男则犯个资法、伪造文书等罪,判徒刑5月,并科罚金10万元。
其中陈仲明沈姓女密友遭判刑有期徒刑2年、支付罚金350万,缓刑5年;沈女儿子杨川霆遭判有期徒刑1年6月、支付罚金150万,缓刑4年,均附保护管束、参加法治教育。
▲陈仲明沈姓女密友与沈女杨姓儿子均遭判刑换缓刑。(图/记者黄宥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