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郭台铭收购连署书 北投温泉大亨陈仲明一审判2年

协助郭台铭收购连署书,北投温泉大亨判2年。(本报资料照片)

北投温泉大亨陈仲明2023年9月时,替总统参选人郭台铭收购连署书,后遭人举发、法办,陈侦讯时认罪,士林地院日前依连署行贿罪,判陈仲明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科罚金5000万、另支付公库2000万,法治教育10场,全案可上诉。

其他跟陈一起进行收购的沈女等12人,各判处1年1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0万至350万,支付公库10万至10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课2至10场,犯罪所得与工具没收,石姓男子被控违法搜集民众个资,判处5个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2023年9月至10月间,陈仲明等人为帮助郭台铭通过总统大选连署门槛,以500元酬劳,大量找人收购连署书。

担任停车场管理员的石男,则是透过网路下载不知情民众的个资、身分证字号,填写不实的连署书,借此向陈仲明等人收取报酬,总计陈1个多月来,透过沈、石等人,共购得600多份,支付30多万余元。

判决指出,陈等人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连署行贿罪、个人资料保护法、刑法伪造文书等罪,陈等人在庭讯时,都坦承犯行无误。

士院审酌,陈等人透过花钱方式取得连署书,妨害选举的公平、公正与纯洁,影响民主政治健全发展,对选举制度造成危害,所为均应非难,因众人坦承犯行并归回犯罪所得,考量各被告犯罪动机、分工及手段,分别论罪量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