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加强社会救助监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合理有效分离社会救助审核审批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层级时限,明确职责,定期调度,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落实。

动态管理,阳光救助。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开评议制度,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强化监督、保持公平。县民政局对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相关程序以及审批结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项业务中新纳入人员进行抽查,对近亲属备案人员、保障存疑等情况将进行入户核查。

提升能力,强化培训。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县民政局加强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后的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加大业务培训、政策宣讲和督查指导力度,重点围绕政策中的难点和易产生问题的部分进行全面解析,扎实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宋晓旭 姚志民)

(来源:通化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