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捡到「警察服务证」没还 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江姓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他在住处外面捡到一张警察服务证,竟偷偷藏在随身包包里,今年3月间因为遇到警方盘查,这才露馅。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江男罚金8000元,得易服劳役8日。

▲江男把捡到警察服务证放在随身包包里,直到搭车被警方盘查才露馅。(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江男先前在住处外面,捡到一张警员A遗失的「警察服务证」,竟私自偷偷藏了起来;今年3月13日傍晚6时许他搭车外出,途中遇到警方盘查,他因为被通缉,见状立刻拔腿就跑。

后来警方经驾驶同意对车子进行搜索,并在江男遗留于车上的包包中,发现警员A的警察服务证。江男到案之后,面对警询及侦查均坦承不讳,讯后被检方依涉犯刑法第337条之侵占遗失物罪嫌起诉。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江男把捡到的警察服务证占为己有,造成警员A受有挂失补办等财产损害,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最终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罚金8000元,得易服劳役8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