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路》友讯经营权滚雪球 独董钟祥凤千字开砲

友讯独立董事冯忠鹏、钟祥凤在4月初时在媒体上刊登召集友讯今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公告,欲解任含现任董事长胡雪在内的5位董事职务,但友讯也在5月5日董事会中通过,胡雪从高聚投资转为前劲投资的法人代表,并解任独立董事冯忠鹏、钟祥凤,借此以反制临时股东会,只是在友讯董事会后冯忠鹏、钟祥凤重炮抨击该董事会针对解任理由涉及不实指控诽谤,也提出假处分,更重申6月1日股东会临时照常举办。

独立董事钟祥凤今发声明抨击,「友讯将于5月25日召开董事会,却迳行忽略本人钟祥凤之独立董事存在之事实,本人未接获该董事会会议通知。有关本人独立董事资格之承认,友讯日前之主张本人自然解任一案,已遭经济部驳回要求补正,在未获主管机关承认自然解任之事实前,本人主张仍具有合法独立董事之身分,友讯此举,全然无视公司治理之精神,亦违背现行法规制度,本人在此提出正式抗议。」

另一方面,钟祥凤也说到,根据友讯5月25日公布之会议议程,其案二「拟更改109年股东常会时间」,此举令人匪夷所思,也进一步提出3点质疑:

1.根据证交所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第八款有关召开股东会日期之公告申报期限之规定:「召开股东会之公告申报:应于停止变更股东名簿记载日至少12个营业日前输入...」,换言之,如在5月25日所召开之董事会中将股东常会自6月15日变更至6月29日,依法必须在4月14日就需向证交所申报,并于公开观测站公告。

2.原定6月15日所召开之股东会,已于5月15日寄出股东会开会通知,且于5月16日开始电子投票,而根据电子投票平台作业要点第七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最迟应于5月8日投票议案、案由等输入电子投票平台,且于5月12日起及不得再变案议案案由。

3.根据公司法第192条之1第二项规定:「公司应于股东会招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选人提名之期间、董事应选名额、其受里处所及其必要事项,受理期间不得少于十日」。倘若将股东常会延后至6月29日,依公司法第165条规定,应以开会前60日即5月1日作为停止股票过户日,而据前揭192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公司原定于109年股常会进行董事选举案,友讯公司依法必须在5月1日前公告受理6月29日股常会之提案及提名。

钟祥凤进一步说,「友讯甫于6月15日进行完股东常会选任董事,又计划于7月招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再全面改选董事?无啻将股东会、董事选任等重大事项视作儿戏,如作成决议者,不仅徒然耗费友讯公司人力与金钱以及全体股东之时间,更令友讯董事会经营阶层频繁更替而动荡不安」。

钟祥凤最后呼吁,近日来之经营权之纷扰,凸显了友讯已面临管理失序、失控的状态,再次公开呼吁现任董事长胡雪尊重公司治理制度及遵循相关法规,莫因私利考量一再徒耗公司资源,致令股东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