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排人龙 竹市选务人员竟开设「露天」圈选处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已规定,不能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陈育贤摄)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已规定,不能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陈育贤摄)
新竹市1名妇人11日上午至第231投票所投票,但手机忘了放在外头,恰巧这时有人打电话进来,妇人顺手就接了电话,遭送法办,图为投票所外情形与事件无关。(陈育贤摄)
新竹市1名妇人11日上午至第231投票所投票,但手机忘了放在外头,恰巧这时有人打电话进来,妇人顺手就接了电话,遭送法办,图为投票所情形与事件无关。(陈育贤摄)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已规定,不能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但新竹市1名妇人11日上午至第231投票所投票,但手机忘了放在外头,恰巧这时有人打电话进来,妇人顺手就接了电话,结果被警方依违反总统副统总选罢法罪嫌移送,不过警方还是让妇人投完票,才带回警局制作笔录,检察官讯后请回。
选委会已一再呼吁选民,千万不要带手机进入投票所,但还是有人忘了将手机放在外头,放在口袋内直接带至投票所内。
新竹市1位40多岁妇人,上午投票时,正在圈选处前等待投票时,手机突然响起,妇人顺手就拿出手机接电话,工作人员立即制止,但妇人还是讲完手机。
由于此次选举是以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妇人已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93之1条,已涉犯刑法,选务人员在让她投完票后,由警方带回分局制作笔录,并将移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选委会指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61条第3项规定,「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违反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金。」。虽然妇人喊冤,但完全是无心之过,检察官在讯后,则是谕令妇人请回。
另外,位于新竹市东区慈云路对面的89号投开票所,由于投票大排长龙,1名选务人员好心,在10点左右搬了2张桌子,露天让民众直接盖章投票,选委会接获后检举后,立即派人前往制止。
初步调查是因为这名选务人员是首度参加选务工作,并不清楚相关事项,但选务人员有设简易遮帘,不过经选委会制止,1个小时后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