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校园民主的坏示范

淡江大学陆生蔡博艺(右2),先前因国籍问题与淡大中选会杠上,又因学生选举法规前后矛盾,召开记者会盼中选会出面回应。(谢幸恩摄)

淡江大学学生会长补选,因为参选者之一的陆生蔡博艺提出选举法规适用的重大纠正,淡江选委会在舆论庞大压力下,贸然自行宣布停办,面对学生自治史无前例的停选,已成为台湾学生自治圈热烈讨论批判的话题,舆论也对此多方抨击,痛斥淡江「回到戒严时期」。

校方迫于压力,事后邀请两组候选人及议会、学生会等,确认101年的法规有效,学生议会及选委会此前主张的103年版本未生效力。原本事情到此结束,代理学生会应照101年有效法规续办选举,但校方竟画蛇添足地「建议」重新选举,并「建议」在10月底前完成选举程序。

然而,重选并非合适的解决方案,这意谓着一切必须重新来过,双方候选人所消耗的庞大成本,应如何补偿?但学生议会和选委会自身的认知错误,经过蔡博艺不断提醒、纠正,他们却始终坚持己见,如今造成重大违失,又岂能事不关己,由同学辛苦所缴纳的会费赔偿了事?

既然校方已经确认101年的选举规则为有效,基于损害最小原则,应立即继续原被「暂停」的选举,完成前次尚未走完的程序,学生议会若要依照校方「建议」而重新选举,而又提不出任何正当理由,不啻视民主法治程序为无物。

这次法规争议已经掀起许多淡江大学同学的关注,且在两岸与国际间都引发高度注目,等着看淡江的学生自治能否以公正方式进行选举。学生会与学生议会务必要对此负起责任,提出正当理由,不要再关起门来玩家家酒,或者模糊回应。

如果学生会系统执意重选,并要「恭敬从命」的遵循校方「建议」拖到10月底完成,淡江同学好不容易对两组候选人的号次建立印象,届时若号次更动,如何确定选民没有误投?会否破坏投票正确性?在在都是疑虑。

想不到,台湾首次有陆生参选学生会长,竟意外掀开淡江校园民主不堪闻问的各种丑态,也让淡江学生自治多年由单一系统把持的奇闻公诸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