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冲浪板返台一拆见「12包」 桃园男要蹲4年牢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德(化名)今年3月间前往泰国,托运带回一个冲浪板,但接受入境检查时,被抓包冲浪板内夹藏12包大麻,因而挨告。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运输第二级毒品罪判处阿德有期徒刑4年。

▲阿德带回来的冲浪板内藏有毒品。(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德明知不得私运毒品,仍透过网路与运毒集团成员达成协议,帮忙运送「冲浪板」来台,报酬为3万元泰铢(约新台币2.8万元);他今年3月间在泰国收下贩毒集团成员交付的冲浪板,接着交给航空公司托运,再搭机返回台湾。

但阿德在接受入境检查时,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人员发现冲浪板怪怪的,进一步拆解,果然在冲浪板内找到夹藏的12包大麻。阿德到案之后坦承,其实自己早就怀疑托运物品里面藏有毒品,虽然询问同行之人,对方说没有,但他还是不太相信。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阿德明知大麻为第二级毒品,仍帮助贩毒集团运毒入境,被查扣的大麻重量超过5公斤,数量不低,一旦流入市面,后果不堪设想,应当严惩,考量到他始终坦承犯行的犯后态度,最终依运输第二级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